最近被散户热炒、股价一度暴涨数倍的美国化妆品公司露华浓周一对负责监督其破产的法官表示,在其破产案中,股东不需要一个由公司出资的特别委员会来代表他们,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股权有任何价值。
该公司敦促曼哈顿破产法院法官戴维·琼斯(David S.Jones)拒绝少数股权所有者提出的这一要求,并辩称,在这起案件中,大股东Mac Andrews & Forbes和其他团体已经充分代表了股东的利益。
在破产案中,官方的股权委员会很少出现,因为在股东被允许从他们的投资中收回任何东西之前,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得到全额偿付。
代表露华浓无担保债权人的委员会也要求法官拒绝成立股东委员会。“露华浓的股票交易具有所谓‘米姆’股票的所有表面特征,”该委员会在反对意见中表示。所谓“米姆股票”,指的是那些股价上涨仅仅是因为互联网上的热炒,而不是经济原因的股票。
露华浓股价周一一度大跌34%,至5.62美元,收盘下跌3.9%,报8.16美元。这一价格较6月中旬创下的1.17美元的低点仍高出近六倍。
几乎所有的官方委员会都是由美国受托人办公室(Office of the US Trustee)任命的,该办公室是美国司法部的一个分支机构,在企业破产中发挥监督作用。在露华浓一案中,该办公室任命了无担保债权人委员会,但上月拒绝了股东提出的成立委员会的要求。
该股东团体持有露华浓4.7%的非内部人士持有的普通股。该团体在8月9日要求琼斯下令美国受托人办公室任命一个委员会。当天,露华浓股价收于8美元左右。
露华浓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强迫该公司为少数股东群体提供律师和其他顾问的资金将是一种浪费。官方委员会的顾问费用由破产公司支付。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