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宣传部官方发布消息,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在近期出台《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均可申请,与商品住房同享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提出,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为主,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均可申购,且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共有产权房原则上个人持不低于50%份额产权,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