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原则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拟于近期开展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交易。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现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本通知附件)。
请将对中金所上述规则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反馈至中金所。
传 真:8621-50160709
电子信箱: gzqhgz@cffex.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六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邮政编码:200122
附件: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11月10日
http://www.cffex.com.cn/jysdt/20191110/24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