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修订并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等12个实施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指引》。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引将于2020年3月9日起正式实施。
在反复论证和征求市场意见的基础上,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包括在现有会员体系中增加“非期货公司会员”主体,完善会员管理制度,优化国债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制度,规范期货公司会员资格管理业务,切实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中金所将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严格、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关注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引修订后的市场运行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