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3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8起,涉及27名客户。其中,自成交超限3起;日内撤单次数超限25起。对25名客户采取了26次限制开仓的措施,对 2家会员采取了2次电话提示的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6起。对涉及的6个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26名客户采取了6次限制开仓的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17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7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