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2022年3月1日之前生成的标准仓单按原有效期限和质量标准规定执行。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条文修订对照表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修订版)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6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2022年3月1日之前生成的标准仓单按原有效期限和质量标准规定执行。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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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文修订对照表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修订版)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6日